記者謝碧連、卓煥鈞/採訪報導
司法是公平的嗎?對27歲的房仲蕭明岳來說,答案是「無期徒刑」!5年前他到中國旅遊,莫名捲進跨國運毒案,同案多名被告為了獲得減刑,異口同聲指控他是運毒首謀,最後蕭明岳遭判無期徒刑,事後得到輕判的共犯良心發現,寫下自白書坦承誣陷,但依舊不被法官採信,全案三審定讞,一個沒有前科的年輕人,眼看要斷送大好人生,老父親為獄中的兒子到處奔走,甚至親自寫信給馬總統陳情卻石沉大海,心灰意冷之下說出,台灣的司法讓他感到恐怖無力。
▲父親不斷替蕭明岳陳情。
活了大半輩子不知道監察院在哪裡,沒進過總統府,但為了兒子,寫了這一大本給馬前總統的陳訴書,請求監察院重新調查並且找上冤獄平反協會。蕭爸爸:「回想當初,我也很相信司法,包括我兒子也是這樣,若不是我兒子這件事情,怎麼這件事情,變得跟我當初想得完全都不一樣了。」
蕭媽媽:「有啊,再者哩,這些都是我兒子的衣服,都是我媳婦再幫他整理的,我很少來整理。」32歲的蕭明岳,曾經與共犯梁嘉麟等5人一起到中國大陸旅遊,而被扯入一起柬埔寨運毒案,從此人生變了調。2011年5月3日,被控涉及運毒一級毒品海洛因,蕭明岳遭認定是運毒首謀 ,從一審開始就被判無期徒刑,2013年1月18日三審定讞被判無期徒刑。
▲媽媽看著兒子的衣櫃不捨心疼落淚。
依據毒品危害條例第17條,供出毒品來源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5名共犯供出蕭明岳,獲得了程度不一的減刑。檢察官訊問共同被告:「你想清楚,這個對你的刑度可能比較有差。」
▲家人與律師不斷的替蕭明岳想辦法。
蕭明岳義務律師邱顯智:「全部都是依靠證人的證詞,就是這一群人一審被判了之後,然後到二審的時候說,蕭明岳是我的上手就這樣,整個故事就是我到二審的時候,我被判刑很重,我到二審的時候,我就說蕭明岳是我的上手,然後我就獲得減刑,獲得減刑之後,蕭明岳就被判無期徒刑。」同案共犯咬住運毒的上手之後,都獲得輕判,首謀之罪卻要蕭明岳來承擔,其中一名共犯郭哲委,發現因為自己的供詞讓蕭明岳遭判無期徒刑,可能是良心過意不去,在二審後寫下自白書,坦承是為了減刑才指控蕭明岳。
▲蕭明岳律師邱顯智。
邱顯智:「還有不只是郭哲委,還包括宋雲仙,宋雲仙在台中高分院審理的時候,他就告訴法官沒有啦,蕭明岳沒有參與,是他們要污陷他,其實都有他的筆錄。」然而這份等於是承認,先前作偽證的自白書,並沒有被法官採信。既然證詞出現前後不一說法,檢方決定採用哪一次證詞,又是依據什麼?邱顯智:「是說證人說法其實是假的,但你卻把它採為判決的基礎,當然構成判決的違法。」
邱顯智:「蕭明岳從頭到尾沒有分到這個案件的任何的利益,那你所有通聯包括你資金的流向,從頭到尾可以很明顯蕭明岳確實沒有涉案。」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蕭明岳家人自力救濟,反覆和律師研究開庭的光碟內容,認為檢察官的偵辦過程和取供手法,真的很有問題。蕭爸爸:「有一些讓家屬覺得很不滿意的是檢察官,檢察官他欺騙,他欺騙例如我沒有打電話去,他說你爸爸打電話來叫你承認 用這種騙法,這種法律讓我感覺很…」
▲蕭明岳被控運毒首謀。
當年27歲的房仲蕭明岳已經入獄5年,5年多來他持續寫信陳情,爭取重新獲得審判的機會。邱顯智:「非常上訴事實上也是一個比較可能進行的方向,是不是有判錯,確實有判錯,證據從頭到尾都是供述證據,供述證據裡面,5個人裡面有3個人又跟法官講說,他確實當時是為了拚減刑,所以才故意誣陷蕭明岳。」
微乎其微的平反案例,是漫長等待中支撐他的力量。蕭爸爸:「我們夫妻倆快要走投無路,事實上我很怨這樣冤枉人,我真的很氣,本來一家人好好的,現在整個家庭弄成這樣,工作要做也做不了,真的被檢察官害的,沒證據就不要這樣。」但是到底還要在牢裡度過多少個5年,到現在為止沒有人能給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