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文/廖靜蕙
有這麼威,3個月內作成生態補償的決定,彌補石虎棲地破壞?台13線三義外環道新闢工程環評大會簡報出爐,開發單位公路總局擬以生態補償闖關。不過學者卻指出,公路總局減輕措施不足;而苗栗縣石虎保育缺乏整合計畫,不斷在淺山開發,背後所隱含的環境成本,全數由納稅人吸收。
保育策略語帶模糊
記者仔細研讀開發單位提供給環評大會的簡報,發現資料中對於減輕措施,只提到道路致死影響,但對於道路造成的棲地切割和棲地消失,卻未著墨;而諸如「夜間避免工程施作,如遇施作則降低強度」,說了等於白說,沒有留下任何實質承諾。
至於「提供適當大小緩衝區和保留帶」,沒說位置和大小。相關的保育措施很多仍然是模糊帶過,對於「施工採漸進方式」也未明確說明。
至於停工機制更令人憂心。例如,如果發現活的石虎,「要通報監造單位再導引離開施工區域」;而只有「發現死亡個體再釐清死亡原因跟工程有關」,才有可能停工,如此的「停工機制」,如何避免石虎傷亡的風險?更不用提公路總局的附註,所謂因本工程死亡是指「非自然老死、病死、餓死、毒死、被咬死,及其他非本工程因素死亡,隧道內的工程不受此限」。
開發單位將假隧道和高架橋都視為生態廊道,把路面反光裝置也當作防護措施,但這些設施,究竟有什麼生態功能?種種說詞,讓人摸不著頭緒。承諾的環境教育,還要協商由縣府舉辦活動;至於3年900萬的研究計畫,是否開路前就該進行?
依據開發單位的說法,路線全線總面積17公頃,路堤路塹段10公頃,實際對石虎衝擊面積2.9公頃,但仍願意「一比一補償17公頃」。但實際檢視其內容可發現,選出來幾個區塊是分散的,原本林相就相當完整、人為活動低,本來就是石虎很好的棲地,與「補償」的意義並不相符。恐怕是要請開發單位高抬貴手,不要打這些區塊的主意。
棲地破碎化 小區塊石虎族群恐滅絕
依據簡報,去(2013)年12月12日召開「石虎保育措施座談會暨諮詢會議」、同月25日便與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商討石虎棲地補償;今年1月15日召開「台13線三義外環道新闢工程石虎生態調查審議及因應對策研商會」。
再依據報導,3月初立委陳超明邀請環保署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楊素娥、農委會特生中心動物組組長鄭錫奇、公路總局副總工程司賴常雄、第二養工處副處長詹永振、縣府工務處長趙清榮、環保局長劉伯舒、三義鄉長徐文達等人召開協商諮詢會議,縣長劉政鴻承諾由縣府在規畫路線南、北端向農林公司價購各10公頃農牧用地,並變更為生態保護用地,以解決棲息地問題。
開發單位買3塊分開的次生林,對受道路影響的石虎能補償什麼?台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教授李培芬說,目前石虎的分布區域,石虎除了與人類活動範圍重疊所造成的族群衝擊外,破碎、小區塊的棲地,阻隔石虎基因交流,有可能導致小區塊族群滅絕,而使得族群崩解。
他說,開發單位提生態補償看似友善,但應該看合不合理,給一塊相對於石虎所需小小的地,卻跟外界未有很好的串聯,這樣的保護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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