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6歲簡姓女子透過網路認識潘男,兩人越走越近,發生一夜情。簡女事後發現懷孕便將孩子生下來,但潘男始終不相信是自己的,直到孩子兩歲,簡女對潘男不聞不問的態度感到憤怒,因此提告對方遺棄。檢方認為,簡女本身有固定工作,且經過親子鑑定確定潘男為孩子生父,他隨即向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因此認定罪嫌不足,昨(23)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潘男開庭時供稱,前年一月時,與認識不到一個月的簡女發生兩次性行為,後來女方懷孕告訴他「孩子是你的!」但當時簡女還有其他交往對象,兩人根本不熟,懷疑是想跟要錢,不相信簡女是真的懷孕。
檢方認為,簡女非無自救能力之人,且開庭後採集潘男及孩子的DNA送驗,確認兩人為親生父子後,潘男今年九月隨即辦理小孩認領程序,主觀上並無遺棄之嫌,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