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全台104年度各縣市債務比出爐,直轄市方面,新北市債務4年增564億,增幅達84.94%,是六都之冠;地方縣市則是以苗栗縣增加51.57億元,增幅15.11%最多。
審計部昨天(25日)公布10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至104年底,除金門縣、連江縣無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外,其他20個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總計達到1兆40億餘元。
據資料,相較103年底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04年底有增加的縣市分別為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南投縣及台東縣,其中以新北市增加127億5000萬元最多,其次是高雄市與台中市。
而若以過去四年(100至104年度)進行統計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直轄市也以新北市增加564億餘元最多,其次是高雄市與台中市;縣市則以苗栗縣增加51.57億元最多,其次是彰化縣、雲林縣。
另外,審計部報告指出,地方政府辦理長短期融資調度,台中市賒借575億元、新北市442億及台南市303億元。報告也強調,宜蘭縣、苗栗縣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已超過公共債務的法定債限。
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政府對於債務問題表示,市府已清償勞健保欠款300億,這是對負債的負責態度,另一方面,市府建設捷運、運動中心等,用最少的成本做最多的建設;苗縣府則表示,之前虛列預算規模是造成負債的原因之一,不過也指出中央財政收支劃分法稅源劃分的不公平。(編輯:王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