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今年6月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監察院今(13)日通過糾正交通部及其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和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6月颱風未來襲,桃園機場卻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圖/資料照)
監察院糾正案指出,交通部自68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於30年後的98年辦理「國家門戶-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工程內容以航廈兩側帷幕擴建(外觀)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未包含大樓內部所有排水管線,且歷年增建各式停機坪、維修機坪,水泥舖面面積增加高達65.7公頃,惟排水幹線仍僅為68年完成,顯有重視擴建運量設施,而輕忽基礎建設的同步更新,導致近3年來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一再出現,使國家門面的國際機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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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表示,交通部及桃機公司以68年完成桃園國際機場排水系統的防洪設計符合國際規範為由,多年來均未再予檢討因氣候變遷所帶來短延時、強降雨劇烈災情,使現今桃園國際機場防洪頻率(重現期10年),僅與縣(市)管區域排水相同,與大台北地區淡水河系的防洪頻率(重現期200年)相去甚遠,且未針對機場內排水幹線訂定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顯有怠失。
監委指出,交通部自68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99年1月桃機公司成立接管迄今,有關機場相關竣工原始圖資交接不清,上至高層主管人員、下至基層人員竟多不知原始圖資去向,到監察院約詢後才緊急尋找調閱取出,檔案管理交接顯有違失,遑論排水幹線設計使用功能、渠面維護、底泥及雜草清除等維護管理執行能否確實,應徹底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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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表示,交通部及桃機公司核准及頒定施行「桃園國際機場水災緊急應變處理作業程序」,惟均未將防水閘門納入處置,使第一、二航廈共計51座防水閘門無啟閉制度,遲至本案發生後才納入標準作業程序;且桃園國際機場設置有2000多支監視器,桃機公司卻無法及時監看防水閘門未關而致第二航廈地下室淹水及停電,營運控制中心查無任何紀錄可稽,迄今仍查無本案豪雨通報來源,管理及運作機制顯有失當等,均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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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說,桃機公司為辦理桃園國際機場周邊維護管理,委外採購並訂有勞務契約,廠商對排水幹線有巡視、清理及異常通報機制,今年5月25日廠商巡檢發現H幹線堆置卵礫石卻未通報,錯失清除良機;桃機公司將巡檢工作委外後即未訂定巡檢標準作業程序,置機場周邊暨整體安危於風險中,核有疏失。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今天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提案,糾正交通部及國道新建工程局、桃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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