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透過周姓女友邀人到家裡開毒趴,一名女子服藥後意識模糊,竟慘遭張男性侵得逞,更誇張的是,一旁的周女不但沒有阻止,反而在旁舔胸助興。桃園地方法院認為2人共同犯趁機性交罪,判處有罪。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判決指出,2013年4月,張男與周女邀友人到家裡聊天,期間施用毒品助興,一名女子因混合施用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藥效發作後意識不清,直至清醒時發現身上一絲不掛,才發現自己被性侵。
被害女子指控,張男拿了一杯飲料給她,喝下後就開始頭暈、想睡覺且全身無力,只依稀記得自己和人躺在床上,下體遭人用手指插入,後來聽到張男說「我喜歡你」,才發現一旁的人不是男朋友。
法院審理時,周女否認犯行,僅坦承有問「要不要3P」,不過,被害女子指稱,事發當時感覺到有人壓住她的手、脫她的衣服,且有聽到張男喊「脫她衣服」、「親她」等語。桃園地方法院認為2人涉及共同犯趁機性交罪,判處張男3年6月、周女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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