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名國民黨資深黨員
在民進黨全面執政,國民黨做球的默契下,過去爭擾多年的《公民投票法》降低公投門檻的修法,可望「很快」三讀通過。執政黨和在野黨難得如此默契一致,時空改變了什麼條件嗎?《公投》對於民主的實質意義在哪裡?修法三讀後會造成什麼後果?國民黨過去不論執政、在野都全力防衛,現在全面棄守在打什麼算盤?
立法院議事衝突。(圖/林敬旻攝)
最近積極復出美、中、台關係的前美國國務卿季辛吉(Henry Kissinger)的名言:「權力是終極的春藥(Power is the ultimate aphrodisiac)」,最能參透「權力」的本質。事實上是不管你需要或不需要,只要擁有「權力」都很不錯、很迷人的事。但是,有了權力的人往往忽略了必須要付出相對的責任。蜘蛛人都知道「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可惜,大多數的人在享有權力的同時,表現出來是更不負責的。
《公投》之所以迷人,就是在以「權力」來包裝《公民投票法》,人民對於通過選舉程式的代議士和政府,還是隨時可以藉公投的手段來投下反對票,如此,便以為可以保障人民的「權力」。
論語泰伯篇裡有句話:「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因為孔老夫子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沒加上標點符號,因此後世有了截然不同的解讀,有專家研究認為,孔子有教無類,不應當瞧不起庶民,所以應當斷句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便把「施政」和「歧視」攪混在一道了。我認為,施政效能,和有無歧視庶民是兩回事,如此解釋,是誤把民意操作成民粹使然。
相對,我比較認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說法。請先別急著扣「歧視」的大帽子,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庶民,俗稱的死老百姓。這個解讀之所以值得認同的意義在,士、農、工、商各有各自的任務和專業,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有時間和精力取搞懂「核能安全」、「合理房價」、「教育方法」、「經濟策略」、「多元成家還是性解放」、「封閉還是開放市場」、、、,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是另外一門專業,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和政治人物應該受人民所托,為人民謀福利,安定民生,而人民在個別崗位上盡其所能,史國富民強。為了一句「人民有知道的權力」的口號,凡是都讓人民參與並充分表達意見,表面上是好事,但是,終究民主政治產生了無可救藥的矛盾和後果:
一、為了全民參與,必須有冗長和複雜的教育和溝通過程,過程中,時間的延宕、意見的不合、學習和決定的成本付出、、、等,都使政府變得無作為和原地踏步。
二、全民只想要擁有投票的權利,不想要付出學習和認知的成本。投票簡單,瞭解議題複雜程度困難,王陽明說:「知易行難」,一個單純投票的行為,無法代表一張反對核能的票,同時也是促使意產業因為電價成本提高而出走所帶來的失業率攀升。此外,曾經在2008年舉辦「討黨產」和「反貪腐」的公投,在全民幾乎有共識,看不出有反對理由,因為議題描述不清以及夾帶其他目的,投票率都未達25%。
三、代議士和政府的職能喪失,凡事訴諸公投、罷免,臺灣人民善良,民意若水,只要是敢於操弄「高尚」和「情緒」不難,因此許多施政者該負責任,不需要經過公投的議題,如:2004年的「強化國防」、「對等談判」等議題的公投,浪費的都是民脂民膏的無意義舉措。未來,提案門檻降為萬分之一(約一千八百多人)、連署門檻降為1.5%(約28萬人),潘朵拉的寶盒一經開啟,臺灣社會將永無寧日。
值得觀察的是,在《公民投票法》初審過程,國民黨籍立委一改過去「維持政府運作,降低社會成本」的堅持而「從善如流」,是準備把決戰戰場放在議場的三讀採取激烈作為?還是看准了可操作的議題,讓蔡政府在任期剩下的三年不好過?如果是虛晃一招、過人、跳投,藉初審讓民進黨立委慌于應付,對於「主權」、「領土」議題大轉彎被看破手腳,算是漂亮得分。否則,如果只是為了操弄接下來的幾個明顯議題,為了打臉蔡政府而放水修法,未來公投的風險和社會成本將是無法掌控,國民黨也不過是群不負責任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