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宜蓁/台北報導立法院今(6)日針對臨時會議程內容進行朝野協商,朝野黨團同意為《電業法》修正草案與《長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下三讀期限,此二項法案修法將於1月9日至1月11日期間,在立法院會完成立法程序。▲立法院議場(資料照片/記者林敬旻攝)另外,就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請行政部門於1月10日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已利於1月11日上午10點再次進行協商討論。總預算案在院會表決前,會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