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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當修法前主張不刪七天假的時代力量,在新法上路後自訂元旦翌日、言論自由日、世界地球日、解嚴紀念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教師節、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等新七天國定假,取代有轉型正義疑慮的舊七天假,讓黨內職員享有優於《勞基法》的全年123天休假日。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資料照片/時代力量提供)
《勞基法》新制除規定「一例一休」外,也刪除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及行憲紀念日這七天假日做為配套,去年修法時就引發爭議。時代力量主張不刪除七天假,但為解決舊七天假名義上有轉型正義疑慮,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訂定19天國定假日為旦翌日、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言論自由日、世界地球日、勞動節、端午節、解嚴紀念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中秋節、教師節、國慶日,以及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等共19天。
時代力量秘書長陳惠敏表示,雖然《勞基法》修法已經通過,但時力本就希望訂定國定假日法,重新定義七天假,也可表達自身立場,因此經黨內決策會議無異議通過,讓黨自己維持有七天假,一年維持放假123天,盼讓同仁好休息,工作才有好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