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今(13)日發表聲明,否認代為經營的高雄岡山焚化廠有違燒及收黑錢放水等事情,台糖認為這是違法遭拒進廠業者的不實舉報。
台糖指出,台糖環保事業營運中心經營岡山焚化廠,均按比率作落地或目視檢查,一向高於環保署訂定的比率作抽檢,垃圾檢查平台也有有機溶劑偵測儀器,杜絕有害事業廢棄物進廠。
至於底渣震運機上有餘燼,台糖推測應屬垃圾焚化過程中未完全燃燒的垃圾餘燼(未燃垃圾),和進廠廢棄物品質無關。
台糖同時否認收黑錢放水,台糖研判是少數清除業者因簽約不順,或因違反刑法被岡山焚化廠終止契約,停止垃圾進廠,才不實舉報。
對於底渣餘燼殘火影像影射岡山焚化廠處理易閃燃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台糖說,絕非事實,因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有機溶劑低燃點、容易閃燃,大約在攝氏60度就起火燃燒,不可能在焚化爐850度以上還存留於底渣餘燼中。
台糖代為經營岡山焚化廠,簽約時間是20年,如今已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