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南火車站前年傳出2名遊民為了爭奪地盤,其中一名謝姓遊民竟持棍棒重擊另一遊民的要害,差點害對方喪命,幸經送醫急救才倖免於難。最高法院考量謝男自幼在外流浪,父母雙亡、家境困苦,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4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謝男於2015年10月23日下午5時許,在台南市火車站出口前廣場,與另一名遊民因爭奪地盤等問題發生糾紛。對方欲搶奪謝男行乞的碗,及乞討所得20元,雙方爆發肢體衝突。謝男將對方的棍子奪下加以攻擊。被謝男痛毆的遊民,因胸壁鈍挫傷,左心房撕裂傷併心包膜填塞及心跳停止、脾臟血管受損及小腸穿孔,頭部外傷、顏面骨骨折,幸經送醫急救,始倖免於難。
台南高分院認為,謝男雖居無定所、三餐不繼,境況堪憐,但他只因乞討地盤問題與被害人爭執,即為本件嚴重的暴力犯罪、惡性非輕,但考量他父母雙亡、家境困苦,將他判刑5年4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