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UBER與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工會全聯會合作,將在二月推出uberTAXI,收費比照計程車,但交通部打臉回應,純粹提供平台無經手金流、無對價關係,就不需要登記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但UBER派遣自用車載客仍屬非法,新法修正後,當第一張裁處書開出後,就會同步勒令UBER歇業。
交通部表示,如果僅提供平台,沒有收取費用、經手金流,就無涉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問題,但若是經手車資、與司機間有對價關係,就必須申請登記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未來將藉由uberTAXI實際營運內容認定。交通部強調,樂見UBER與合法計程車駕駛合作,但派遣自用車載客的部分,仍屬違法,應暫停營運,不能因為與計程車合作的部分合法,違法的部分就解套了。
交通部說明,過去依《公路法》對UBER違法的部分下令「停業」,但與《公司法》慣用的「歇業」定義不同,導致無法徹底執行。修法後將改為「歇業」,爭議較小,當第一張裁處書開出後,將通知UBER勒令歇業,不得營業,也將通知主管機關執行勒令歇業的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