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智萱、陳秉豪/台中報導
除了有比丘尼,把車停到了消防分隊的車庫裡,日前也傳聞有人把車停到警用車格內影響公務出勤,甚至常常有人把轎車停進殘障車格內。但究竟這讓亂停車的罰金,哪個罰的比較重呢?民眾大多表示暫停在消防車格罰最重,但其實停在這些地方,都是罰600到1200元,如果「併排停車」才是罰最重的。
▲路上也常可見「併排停車」等,可怕的交通危機。
開車上路有時真的一位難求。貪圖方便駕駛把車隨便一插,可都是在跟錢過不去,不過您知道嗎?
記者:「哪個罰款會比較重?」民眾:「消防的。」
民眾:「應該是停警用車格,罰比較重。」「消防啊,救難專用的東西。」
▲常有民眾貪圖方便佔用警用停車格。
究竟是停警車格還是停消防車格,又或者是停殘障車格罰鍰最重?我們請專家來解答。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柯專員:「整個違停的狀況,都包括在剛剛講的,56條的適用。」
▲民眾若是擅自停進特殊停車格,必須依規定繳罰款。
通通都屬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中的第九款和第十款,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注意了「併排停車」影響交通更常造成死傷意外,104年七月開始加重罰款為2400元,但不管是哪種違停罰款事小,已經嚴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安危。(整理:實習編輯黃逸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