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近日在台大醫院有一名57歲女性因腦中風導致腦死,經醫師評估器官功能後,確認可捐贈兩顆腎臟,一顆腎臟造福他人,另一顆腎臟則依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指定捐贈給其親人。
▲(圖非新聞當事人/攝影者Ricardo Moraleida,flikr CC License/網址http://bit.ly/2kwMJSf)
在台灣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依「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有效統計人數約有8000多人,然而台灣器捐風氣不盛,實際捐贈人數約在300人以內。
該院表示,根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醫院施行屍體器官指定捐贈移植手術者,須符合「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
台大醫療團隊完成該個案捐贈手術後,由器官移植管理委員會主席暨全體團隊向捐贈者家屬致意,感恩捐贈者的大愛,捐贈者家屬亦表示希望受贈者可以手術順利,平安恢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