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四年前進入台灣市場的Uber今(2)日宣布,將從下周五起(10日)暫停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對此,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政府重罰趕走Uber,但計程車業也沒比較進步,「被剝奪的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許說,重罰可以趕走外商公司,連帶打趴本土共享經濟新創公司,難道這是我們想要的嗎?
▲Uber宣布,下周五起暫停在台服務。(圖/資料照)
立法院日前通過三讀《公路法》修正案,對於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最高可處2500萬罰鍰,並可勒令歇業,遭指是Uber條款。媒體報導指出,從1月6日至20日止,公路總局共舉發48輛Uber,若全部開出罰單,總計最高可罰逾11億。
對於是否勒令Uber停業,交通部長賀陳旦上午表示,要視Uber過去違規事實是否已達法令要求勒令的條件,公路總局已在整理相關資訊。Uber則透過新聞稿表示,10日起將暫停服務,希望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
許毓仁在臉書發文重申,罰款2500萬不符比例原則,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他認為,政府用重罰趕走Uber,但計程車業也沒比較進步,反而是消費者的選擇權利被剝奪;這項產業沒有因為重罰取代而更進步,乖乖繳稅的本土新創公司也被擋在門外,不敢有獲利模式。在舊時代體制下,受到袒護的既得利益者、舊產業,受傷害的絕對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和新創公司的發展。
許毓仁表示,他這會期將致力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也會修訂網路媒合業專章。政府更應該要更積極的為台灣新創引路才是。他強調,好的修法能帶動台灣產業發展;價值倒退的修法則會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