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彥廷、黃啟超/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先生開心購買新傢俱,在展示場看到的化妝台有附椅子,但實際送來的卻沒給,就連床墊外包裝也跟展示品包裝不同,甚至嚴重變形;另外連五斗櫃顏色也不一樣,懷疑被掉包,更氣的是貨運公司把傢俱送到家,開口要多收三千元。事後想退貨,業者以貨品賣出恕不退換,王先生好氣,不過店家也出示單據,表示一切都按照單據出貨,雙方認知有落差。
王先生費力的坐到床上,因為脊椎受傷特地花錢買張較硬的床墊,不過業者實際送來的床墊卻是軟趴趴。消費者王先生:「這麼軟,你要叫我移過來,我第一個一定要說這要有一定的硬度,床墊軟成這樣子。」
不只床墊,其他傢俱送來時候也跟自己想的不一樣。消費者王先生:「要一色系,後來送來床頭櫃白的、黑的、黑的。」
展示時業者聲稱買的化妝台有張椅子,實際送來,椅子卻沒有跟著來;床墊也是一樣,雖然上面都寫著獨立筒,但是送來的標籤卻大不相同,一個是中文字開頭,另一個卻是英文,懷疑是不是被掉包?而送來的五斗櫃,本來想要跟床頭櫃同樣米色,卻是深咖啡色。
▲傢俱實際送來,卻不包含當初談好的椅子(紅圈處)。
▲新床墊也與訂購時的「獨立筒」床墊有出入。
更讓王先生生氣的是,原本雙方談好兩萬,但傢俱送來卻又得多付三千,事後想退貨,卻以貨物既出恕不退換。
實際詢問店家,一切按照出貨單據物品型號出貨,對於引發爭議的三千元,解釋是一開始少算。高雄市消保官主任殷茂乾:「消費者購買傢俱,那麼約定的顏色、材質或型式送來的時候不相符合,那麼當然業者應該要給付的,如果是有出入,消費者可以主張不受理。」
▲雙方原本談訂兩萬元,王先生收貨時卻又被多收三千元。
根據消保法,買家如果收到的貨品不一樣,可以拍照存證或是拒收,傢俱交易糾紛鬧得烏煙瘴氣,能不能退還要再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