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項有4個無人島,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政府必須召開全國性會議,用公民討論跟民主程序來制定選址相關的法律跟程序,才有地方願意接受。
▲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圖/資料照)
媒體報導指出,蘭嶼核廢料遷移計畫,台電去年提出在無人島設置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獲經濟部贊成,經半年調查,台電已篩選出4個候選場址,分別在基隆市、金門縣、連江與澎湖縣轄區內。
雖然台電已經針對傳言不予證實,不過反核團體仍呼籲,重點應該放在選址程序上。崔愫欣認為,政府必須以全國性的規模來召開會議,用公民討論跟民主程序的方式來制定選址相關的法律跟程序,才有地方願意接受。
崔愫欣指出,去年花了7個月的時間在各地核廢選址預定地舉辦了一系列民間核廢論壇,當時訪問台東、蘭嶼以及核一、二、三、四場域的民眾,大家都認為如果沒有一個科學評估及完整民意參與的話,都會覺得這是黑箱甚至是在欺壓某一個弱勢。因此崔愫欣呼籲,政府應該先把選址程序跟法律相關評估做好,再來談地點,否則只會引起民意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