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人真的最大嗎?道路條款當中有許多規範都要汽車、機車禮讓行人,甚至因此有「行人霸王條款」之稱,但也有某些案例中的行人知道自己犯錯,自首被起訴。
▲老婦未按規定走斑馬線,與騎士發生車禍。(示意圖)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0月4日,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附近發生一起行人與機車騎士互撞的車禍,73歲的陳姓老婦從公園運動完後準備回家,但卻直接穿越中華路雙黃線,沒有走行人斑馬線,讓40多歲的周姓騎士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兩人皆身受重傷,緊急送醫。
送醫後,老婦搶救回一命,但是周姓騎士卻因顱內出血過世,老婦復原後,自知因貪圖方便,未走行人斑馬線才會釀成憾事,於是主動向員警自首「我就是肇事者」,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最後被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會因自首規定減輕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