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周婦和鄰居唐姓婦人有糾紛,周婦見唐婦在鄰居家門前摘榕樹葉,從住家跑出來,用雙手攔人不給唐婦回家,遭判拘役55日。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周姓婦人和唐姓婦人為鄰居,民國105年10月,周姓婦人看到唐姓婦人在另一名鄰居住家門前摘取榕樹葉,突然從家裡跑出來,先用雙手推撞唐姓婦人,然後再用雙手攔住唐姓婦人,不讓唐婦回家。
唐姓婦人的丈夫林姓男子見狀外出解圍,唐姓婦人才能回家同時報警;周姓婦人向法官辯稱,她沒有妨礙唐婦的行動,揮手是為了做運動,而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則辯稱,她只要問唐婦2件事,要婦人把話講清楚,沒有不讓婦人回家,她如果真的要推唐姓婦人的話,人早就倒下來了。
法院法官審視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周姓婦人的確有擋住唐姓婦人的去路且似有爭執的情形,加上唐姓婦人的丈夫證稱有聽到妻子叫救命,周姓婦人雖然已經88歲,不過法官認為被告面對鄰居糾紛,不思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審理期間還數度對告訴人咆哮,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刑法強制罪,處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