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課員謝國雄,因掩護業者違法濫伐山林,農委會發現後,謝男還假裝沒看到,最高法院支持更一審見解,認為謝男隻手遮天,欺上瞞下,造成林相及生態資源嚴重破壞,且偵審中矢口否認犯行,今(8)日將上訴駁回,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重判謝男有期徒刑8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謝男負責原住民保留地管理,97年2月間,業者傅百齡向泰安鄉公所申請砍伐杉木2.89公頃,鄉公所轉呈苗縣府原民處核准,傅男越界砍伐後,同年7月間,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緊急通報苗栗縣政府,由謝國雄主導聯合會勘。但謝男卻未依規定對傅男開罰,泰安鄉公所、新竹林管處見傅男持續濫伐,又發文給苗栗縣府,謝國雄被迫於同年9月安排第2次會勘,仍認為不違法。
同年11月間,媒體披露林木濫砍,當時的苗栗縣長劉政鴻親自會勘,察覺事態嚴重。檢方調查發現,違法砍伐面積11.5公頃,是核准面積將近4倍,法官實際會勘,都能輕易見到整座山林被砍光,雪霸國家公園、新竹林管處的公務員也作證,不知謝國雄為何「沒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