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9)日表示,大學學雜費最高調整幅度,預計4月中旬出爐,大學可以申請調漲,但近3年若有財務違法或不當的情形,也可能被調降。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反教盟)今天到教育部陳情,指104學年度平均每所私校有1億多盈餘,還不包括不動產、附屬機構等,認為今年非但不能調漲學費,還應調降。
▲反教盟到教育部陳情(圖/中央社)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李惠敏表示,大學學雜費調整有一定規範,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等3項,換算出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上限。
有要調漲的大學,還需經過校內說明等程序,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經學者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才能調漲。
李惠敏表示,學費不只可以調漲,依法也可能調降。學校如果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的3%,或是近3年有財務違法、不當情節,以及生師比過高等狀況,就可能被調降學費。
李惠敏表示,今年學雜費調整較大的不同,在於與大學評鑑脫鉤。那是因應大學法修正,刪除評鑑結果作為補助參考的條文,因此教育部不能再以評鑑表現不佳,要求調降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