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妻子發現丈夫和女同學在LINE上曖昧傳情,甚至互傳兩人親密接吻、臉貼臉的照片,一狀告上法院,沒想到丈夫辯稱,這一切都是為了「測驗妻子」演出的戲碼,所有對話和照片都是事先套好招,但法官不信其供詞,判決兩人須賠償鄭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鄭姓男子與妻育有一女,但自從2014年到大學學分班進修後,時常與妻發生爭執,甚至使用擒拿術壓制妻子。鄭妻查看丈夫手機,發現鄭男在LINE上和暱稱「處長」的女子對話曖昧,還有兩人的親暱照、出遊照,打探後才知道該女是丈夫的同學吳女。鄭妻不堪婚外情困擾,因而罹患憂鬱症,狀告法院向2人求償120萬元。
鄭男在法庭上供稱,為測試妻子是否對他仍有感情,才會找吳女扮演曖昧對象,雙方約好兩個月為期,自己則付給吳女2萬元酬謝。他強調,所有對話和照片都是事先「套好招」,親暱照則是借位或從網路找來,且吳女在對話中也勸他和妻子好好商量,沒有破壞家庭的意思。
法官勘驗時,發現鄭男和吳女對話紀錄中,不只有曖昧求愛的對話和貼圖,許多更帶有性暗示,照片中也有臉貼臉、親吻和擁抱等動作,認定兩人妨礙家庭,須賠償鄭妻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