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縣一名沈姓男子去年遇到一名患有智力障礙的女子小芳(化名),竟以請吃雞塊、可樂為由,引誘對方進到速食店內,並直接在廁所洗手台前公然性交,讓目擊的客人相當傻眼,趕緊告知店員並報警。沒想到沈男遭逮後,還辯稱是對方先脫掉衣褲,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台中高分院不採信,依對心智缺陷之人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7年6月。
▲示意圖(圖/攝影者Indi Samarajiva, flickr CC License )
判決書指出,沈男去年3月間,以招待小芳吃雞塊、雞翅與可樂為由,引誘小芳進入速食店內,點完餐後沈男示意小芳上樓,沒想到事隔10多分鐘,上廁所的客人驚見兩人在廁所洗手台旁公然性交,趕緊告知店員並報警,等到警方到場時,兩人幾乎全裸。
沈男當場要求小芳,「妳跟他(警察)說,妳說清楚啦,我沒對妳怎樣啊,對吧?」小芳因智能障礙無法表達,沈男接著說,有買東西招待她吃,強調自己沒有違法也沒有欺負她。警方詢問道「為何2人都沒穿衣服?」沈男卻辯稱是小芳先脫掉衣褲,自願與他發生關係,且他不知道小芳有智能障礙。
台中高分院認為,一般人很容易就能辨識出小芳患有智能障礙,且小芳身上的抓痕,可證明沈男使用暴力性侵小芳。另外,沈男又辯稱自己罹患精神分裂症,不過,醫院鑑定卻顯示,沈犯罪當時並未受到病情的影響。判處他7年6月徒刑,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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