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30歲劉姓士官長,暗戀在同一個海軍單位服務的女兵小娟(化名),經常透過職務之便接近對方,2015年12月他決定鼓起勇氣告白,未料遭小娟發「好人卡」拒絕,劉男一怒之下從背後熊抱對方,伸出狼爪搓揉小娟胸部洩慾。犯行曝光後,劉男被依觸犯現役軍人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
起訴書指出,劉姓士官長單身許久,早對志願役小娟抱持好感,得知小娟單身後更躍躍欲試;案發當晚9時許劉男擅離崗位,約小娟一起去投飲料機買飲料,沒想到對方回應「學長人很好,但我現在不想談戀愛」轉身就走,惱羞成怒的劉男立刻跟上去,從背後熊抱襲胸得逞。
法庭上劉男供稱自己太喜歡小娟,告白失敗大受打擊,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做出這種事。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照現役軍人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劉男告白時擅離職守,因此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再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
▲國軍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