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30)天公布各地清明節食品稽查抽驗結果,有20件產品不符規定,違規最多的是過氧化氫超標,出現在印甘、豆干、豆干絲、麵腸等食品中。
▲食藥署指出,全國清明節食品稽查抽驗結果,過氧化氫超標違規件數最多,不合格食品包含豆干、豆干絲等。(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資料庫/記者翁堃泰攝影)
清明節將至,食藥署日前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啟動清明節食品稽查專案,第一波共計抽驗670件市售清明節應景產品, 其中20件不符規定,抽驗合格率為97.0%,針對抽驗及查核不合格者,所轄衛生局均已下架回收並依法處辦。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表示,此次專案針對市售的潤餅皮、花生粉、糕粿產品及其他豆製品等產品進行抽驗,共抽驗670件,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過氧化氫、甲醛、二氧化硫、黃麴毒素、二甲基黃、農藥殘留等。
抽驗結果有20件產品不符規定,魏任廷說,其中1件檢出大腸桿菌群超標,1件二氧化硫超標,4件防腐劑(2件檢出苯甲酸、2件檢出去水醋酸)不符規定,5件黃麴毒素超標,6件檢出過氧化氫陽性,3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根據食藥署資料顯示,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定。
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僅具輕度刺激性質,甚少產生明顯中毒症狀,但若食用過多可能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瀉或腹脹等腸胃道刺激症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出血、黏膜發炎等危險;高濃度的過氧化氫,中毒症狀則主要以腐蝕作用為主,可以產生咽喉、食道及腸胃道潰瘍、局部壞死、出血、腹脹、腹痛、穿孔等症狀;當然也較易造成血管或其他器官的氣體栓塞。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如於食品加工製程中須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倘未依規定使用,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至300萬元罰鍰;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者,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食藥署今(30)天公布106年第一波全國抽驗清明節食品結果。(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