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名嘴周玉蔻影射他收受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的爆料,馬英九對周玉蔻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原本一審判周玉蔻無罪,馬英九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1)日判決周玉蔻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對於判決周玉蔻則發出聲明,她說,很榮幸成為司法政治判決的標的;司法政治獵殺的女巫。
周玉蔻聲明也說,「謝謝你,審判長陳筱佩女士,你的自由心證表現得淋漓盡致,政治色彩鮮明,希望對得起你的良心。陪審及受命兩位男性法官,你們的懦弱,讓人開了眼界。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