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年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大宅王」情殺案,二審今(11)日將張彥文從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21年6月,因高院考量,張彥文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且再犯風險低,加上他行凶後自殘,被認定有悔恨情緒,因此輕判。全案可上訴。
高院審酌,因死者父母與張彥文以1145萬元達成和解,且依約賠償,死者父母已表明請法院依法審判外,別無其他意見,並審酌鑑定人意見,認為張男確實為情所困,難以自拔,暴怒之下才殺人,並非具有反社會人格,可藉由心理治療,再犯風險低,因此改判。
▲犯下情殺案的張彥文目前羈押中。(圖/資料照片)
32歲的張彥文擁有台大土木碩士高學歷,曾率系隊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的稱號,畢業後在知名會計事務所任審計員,但他卻過不了情關。
法院調查,張彥文於2013年11月間經由網路認識就讀幼教系的林女,並於隔年3月開始交往。但2人因個性與生活態度有諸多差異,張彥文雖試圖配合、討好,但過度的舉動仍使林女備感壓力。2014年8月底,林女提出給彼此多一點空間的建議,2人感情陷於低潮。因此,張彥文安排9月7日至11日去日本自助旅行。
調查發現,2人抵達日本第一天,張彥文見女友手機中的自拍照是在陌生房間中拍攝,且後方有男性的褲子,懷疑是林女態度轉變的原因,雖經林女解釋是在兄長房間拍攝,但張彥文並未釋懷。隔天,2人又因合照問題在飯店內發生衝突,林女憤而提出分手,張彥文聞言暴怒,強將林女撲倒在床,性侵得逞。返台前一晚,張彥文向林女求歡,被以時間太晚為由拒絕,但他仍硬上成功。返台後隔天,張主動表示正式分手並搬出同居處。
調查指出,張彥文不了解自己努力付出後,林女為何仍如此對待自己,陷入愛恨交雜的情緒中,導致生活、工作失序,而向朋友透露有輕生的念頭,並於9月15日到超市買刀。接著又於19、20日前往林女住處觀察對方的行蹤,張彥文見有男子接送林女,心情更複雜難過,於21日寫下2封訣別信,並於22日清晨帶著先前買的刀與訣別書,到林女住處附近埋伏。早上見林女出現,即尾隨在後,並衝出來用刀架住林女脖子,張彥文見林女呼救抵抗,他一面揮刀砍向林女,一面責備對方「妳知道我是用生命愛妳嗎,妳竟然騙我,分手1個禮拜後就連續2天跟男生出去約會,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林女全身被砍47刀慘死。
張彥文見林女倒地後,也自砍頸部、臉頰、胸口等處,期間腦中浮現先前想與林女「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分手砲的內心戲,因此當街脫下林女的褲子,親吻林女下體。經路人見狀報警,警方當場將林男逮捕。
▲張彥文與林女的合照。(圖/翻攝張彥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