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大畢業的碩士高材生張彥文不滿女友林女提分手,於2014年9月間在台北市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行兇後脫去林女褲子連吻下體三次向她「吻別」。二審考量張彥文與死者家屬和解且再犯風險低,從原本無期徒刑改判為21年6月。最高法院今(11)日僅就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其他部分均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確定的部分,是2次強制性交罪,各判處張彥文有期徒刑3年2月;汙辱屍體罪判刑7月;恐嚇、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合併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確定。
最高法院認為,應調查清楚被告犯殺人罪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因此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