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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簽協議賠償,事後卻想後悔?國防部35歲尤姓少校已有懷孕5月的妻子,但還是外遇46歲吳姓女軍官,更被妻子捉姦在床,最後簽下賠償100萬元的協議。不過事後尤男反悔,稱自己當下是被迫簽字希望法官撤銷協議,他願意賠償30萬元。
▲國防部少校外遇被發現。(示意圖)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尤妻懷疑老公外遇,因此找徵信社跟監老公,結果真的發現尤男帶著女軍官回家,前往捉姦更目擊兩人衣衫不整的模樣,讓她當場要求離婚,但尤男不願離婚,跟尤妻律師討論後,決定簽下協議書,保證賠償100萬元,若失約則連帶賠償400萬元,且每月薪水扣除5千元自用外,其他都要匯入尤妻帳戶。
但事後尤男反悔,指當下被迫急於決定,所以才會簽下協議書,希望法官可以撤銷協議,他則另賠尤妻30萬元;但尤妻反駁,表示協商超過數小時,地點又在派出所內,加上丈夫是個國防部軍官,怎麼可能遭人強迫才簽下協議書。新北地院不採信尤男說法,認為是尤男不願離婚,才與尤妻律師協商條件,不太可能是輕率或急迫下的決定,因此判尤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