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警官16年前和舊愛黃女重逢後,兩人不顧已婚身分,仍舊通姦產子。直至10多年後。黃女的劉姓丈夫從妻子的筆電中,發現她和警方的親密舊照,事後經親子鑑定才發現養了10多年的兒子不是他的種,憤而求償扶養費430萬元。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劉男和黃女結婚10年後,劉男單獨先移民紐西蘭,黃女則隔了一年才過去,並於2003年4月產下1子。2015年11月間,劉男從黃女的筆電中,發現多封黃女和警官的電子郵件以及親密照,進而得知兩人外遇產子。
為此,劉男在紐西蘭做DNA鑑定,確認兒子並非親生後,已於紐西蘭官方完成塗銷父子關係登記,並在去年3月向法院提出告訴。法官調查,黃女寄出的電子郵件曾提及「我的最愛,還記得14年前,我們再次相遇時的瘋狂…」顯見當時2人均各有婚姻關係,法官判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另黃女應賠償2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