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性侵幼童前科的歐陽大智,服刑接受強制治療仍無效,出獄後假好心幫友人接送5歲小男孩放學,卻帶回住處拍攝裸照並性侵,且犯後辯稱「若不性侵男童會死掉」,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定歐陽大智犯行重大,今(24)日將上訴駁回,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刑11年定讞。
35歲的歐陽大智,11年前在台北市信義區任職豪宅保全期間,受託幫友人照顧子女,趁5名就讀幼稚園、國小的幼童休息睡覺時,猥褻幼童並拍裸照,判刑4年6月定讞入獄,並施以強制治療,不料出獄後仍再犯。
檢警調查,歐陽出獄後,在網路認識一名新店區的單親媽媽,男童母親因平時要工作賺錢,放學無人接送、照顧,歐陽佯裝好心表示願意幫忙接送,並免費照顧到她下班。自2014年10月間起,歐陽大智幾乎每天接送被害男童到他家,幫男童做晚餐,卻也多次撫弄男童性器與乳頭猥褻,強迫男童為他口交,趁男童睡著時硬上後庭花,還用數位相機拍下猥褻、性侵時的特寫照片。
直到2015年2月底,男童母親的友人在網路上發現有新聞報導,指有一名保全在幫友人照顧小孩時,趁機猥褻拍裸照,且那名保全就是「歐陽大智」,趕緊告知男童母親。男童母親得知後追問,發現兒子竟成為被害人,氣憤報警。
歐陽到案辯稱,小時候也遭性侵,被詛咒長大若不侵犯其他小朋友,會出車禍死掉;歷審均判處歐陽大智有期徒刑11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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