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提供顧客試吃,考驗著老闆的EQ程度!桃園一名57歲張姓男子在市場擺攤賣涼糕,他跟一般的攤商老闆一樣,提供試吃服務,去年11月3日中午12點多,一名余姓女子逛到張老闆的攤位前,說要試吃,但這一吃,余姓女子ㄌ一連試吃了20塊涼糕,張老闆看到余姓女子一塊接一塊又沒打算要買,忍不住發飆辱罵:「小姐,你是來吃午餐的喔,不要臉!」聽到「不要臉」三個字,加上市場都是買菜人潮,余姓女子火冒三丈向警方報案控告張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姓老闆。
▲婦人試吃20塊涼糕不花錢買,老闆怒嗆不要臉遭起訴(圖/翻攝網路)
張老闆到案時供稱,不滿余姓女子試吃涼糕,一口接著一口,詢問她要不要買,嘴巴不回答,手倒是挺誠實的,一塊接著一塊拿起來吃,接連吃掉20塊,張老闆最後忍不住,怒嗆對方「不要臉」。檢方認為現場算是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市場,老闆罵人的行為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罪嫌,依照《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人者可處拘役或200元以下罰金。為了女顧客吃太多涼糕引禍端,老闆不但沒賺到半毛錢還得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