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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模範早餐店」老闆,涉嫌在油條中添加工業用明礬(膨鬆劑),讓口感更酥脆、增加賣相,也能節省成本,今(27)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據了解,使用食用級明礬製作的油條每根成本約0.42元,若使用工業用明礬,成本約0.14元,價差0.28元,而一包工業用明礬450公克,價格50元,可製作約300至400根油條。
▲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Flickr CC License
起訴出指出,44歲的陳志成是欣捷有限公司老闆,專門販售食品添加物,而62歲的何紅真則是早餐店老闆,販售豆漿、燒餅、油條等,兩人明知工業用明礬不可作為食品添加物,但卻為節省成本、增加賣相違法使用,且衛生局前往稽查時,明礬上還印有「工業用」、「禁止用於食品」標示。
陳志成坦承販售明礬給早餐店,但何紅真辯稱曾詢問送貨員,為何包裝上有「工業用」字樣,對方回覆都一樣可以用,但送貨員否認。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起訴陳志成、何紅真,並請法官沒收犯罪所得3萬9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