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日前美國聯合航空疑似超賣機位,為讓機組員上飛機驅趕乘客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雖然事後證明非機位超賣,但航空公司不恰當的舉動仍引起許多人批評。對此,民航局今(4)日邀集航空公司研商,遇到機位超賣時,航空公司應遵循以下情形辦理,以免衍生爭議。
預告機位超賣時,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應依照協調旅客順序、補償旅客措施、處理時機及資訊揭露等相關處理原則。舉例來說,若未來航空公司如有超賣機位而無法提供已訂位旅客機位情形,應以自願放棄該班次機位的旅客為優先。
▲航空公司示意圖,非當事航空。
若沒有旅客願意自動讓出機位,航空公司才能依序詢問旅客可否配合下機,且不得因旅客的宗教、種族、性別、年齡而有差別待遇,更不能以暴力、脅迫等方式拒絕旅客登機。
另航空公司對於自願或原非自願放棄機位的旅客,均應依「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相關規定,協助妥善安排替代航班及必要服務,並提供適當補償。
不過原則上,航空公通常會在機場報到櫃檯處理超賣機位旅客安排與協調事宜,並向旅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補償方式,非特殊原因不得發生旅客上機後因機位超賣而要求旅客下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