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規定,公務員在婚喪喜慶等場合,最高只能收3000元的禮金或禮物,不過,因考量社會經濟轉變及風情差異等因素,廉政署近日打算將金額上修至3600元,最快年底將修正案送交政院審查。
▲示意圖(圖/攝影者木由子攝影, flickr CC License )
依現行規定,公務員不可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餽贈,不過,若是婚喪喜慶等社交禮俗,則可接受3000元以下的禮物或禮金。廉政署表示,包括美、英、日等國也都有類似規定,金額約落在6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反觀台灣原規範未考量城鄉差距大,且駐外國單位的外交人員也須適用,因此衍生出許多困擾。
不過,提高收禮金額上限也讓外界擔憂,未來民眾的喜慶禮金是否「最少要包3600?」對此,廉政署坦言,確實曾有人提出此擔憂,但基於經濟轉變與縣市風情不同,民間紅白帖應受主客交情而定,應該不至於受到公務員規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