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航局研議修改「民用航空運輸業理規則」,考慮開放以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如果法規通過,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可望獨資成立星宇航空。
目前「民用航空運輸業理規則」規定,成立一家新航空公司的主要條件,必須是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且每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60億元以上。
根據民航局初步規劃的方向,打算將申請經營民用航空運輸業之飛機運輸業務的資格,開放以個人名義申請成立航空公司,但同時將經營國際線航空公司的資本額,從目前新台幣20億元提高到60億元。
▲圖/資料照
民航局說,目前還在研議階段,需要蒐多意見並評估,無法確定何時定案。
如果這項民航法規通過,張國煒很可能突破不易找合作伙伴的困境,以獨資方式成立星宇航空。
去年初,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過逝,張國煒因家族紛爭離開長榮航空,但未忘情航空業,計劃以「星宇航空」重新出發,去年11月也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名稱,因還未有合作伙伴,已向商業司申請保留名稱半年。
張國煒對外發言人聶國維說,星宇航空還在尋求合作伙伴,如果開放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星宇航空的路會走得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