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在桃園平鎮經營米糧行的曾義城,因送酒到當地知名百年古厝「植槐堂」而結識王年全。王男邀曾男賭推筒子,但前後2次輸了192萬元,事後得知王男是當地有名的老千,懷疑被詐賭,前年5月跑到古厝找王男討錢,爭執下竟持刀砍死王男,再砍死目擊者郭男。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見解,今(19)日將上訴駁回,依殺人罪改判曾義城有期徒刑25年確定。
由於曾男自首後數度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一審認為,曾男因受賭債刺激才行兇,犯行未達須判死刑程度,且無前科又熱心公益,但他允諾賠償卻沒付,一審依兩個殺人罪,合併判他無期徒刑。曾男上訴表示判太重,檢方也上訴要求改判死刑。二審期間,曾男賠償2名死者家屬共825萬元,二審認為,曾男確有悔意,兩家人也同意原諒曾男,但考量曾男狠殺無辜的郭男,手段激烈殘暴,令人髮指,無從再減刑,仍判處無期徒刑。
更一審認為,曾男犯後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外,他在押期間陸續抄寫佛經,並透過家人捐款建廟,希望能將功德迴向給2名死者,再加上他犯後自首、直心悔悟,經減刑後,依殺人罪輕判25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