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張姓水電工因長期愛慕水煎包店老闆娘,日前凌晨4點多,趁女老闆轉身備料時,突然伸出狼爪,從背後熊抱她,並強摸胸部7、8秒,當時現場一名送羊奶的姚姓送貨員看傻眼,女老闆不堪受辱,立刻報警,最後張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8個月徒刑。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指出,張姓水電工與煎包店女老闆是舊識,某日凌晨4點多,趁著沒什麼人的時候,張男突然從背後熊抱女老闆,並強摸胸部7、8秒,張男得逞後原本想跑,但被女老闆一把拉住,雙方發生拉扯,當時一名送羊奶的送貨員剛好路過,但因不清楚緣由,不敢貿然行動,最後女老闆只好一邊拉扯一邊報案。
張男被逮後辯稱,女老闆欠自己錢,因此才誣陷他;不過,針對張男的說法,法管認為,兩人雖然有債務關係,但離約定的清償日期還有六年時間,且案發後,張男還以要反告搶奪機車、傷害等罪嫌要脅女老闆撤告,明顯無悔意,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個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