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性侵被害人勇於提告,且不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反被告「通姦罪」,司改國是會議18日決議通過「通姦除罪」,雖然此項決議仍遭許多法界人士與婦女團體批評,但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在臉書大方表態,力挺「通姦除罪」,更呼籲大家思考「通姦罪」背後的受害人究竟是誰。
▲鄭運鵬力挺「通姦除罪」。(圖/翻攝自臉書)
鄭運鵬指出,通姦罪在法律實務上屬於告訴乃論,一旦出軌方得到伴侶原諒,願意撤告,那案子就會變成「夫妻共同坑殺小三和小王」,所以最可憐的反而是人財兩失、又背上司法刑責的第三者。
另外,鄭運鵬認為「通姦」、「除罪化」兩大標籤最好改成「婚外情」、「高額民事賠償」,一是在道德上可緩和許多,二是不會讓人誤會「除罪化」就不用負刑事責任,而且比起把通姦的兩人抓去關,不如要他們賠償高額金錢,對於配偶跟小孩來說才是最實質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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