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阿美(化名)於104年1月間,瞞著丈夫到婦產科診所把懷孕6週的胎兒拿掉,她在見證欄上偽簽老公的署名,還盜用其印章,害醫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她進行人工流產,丈夫得知後,怒控妻子涉嫌通姦等罪。對此,阿美出庭時否認犯行,強調是夫妻感情不陸,才私下拿掉胎兒。
判決書指出,阿美瞞著丈夫自行到醫院墮胎,因未獲配偶同意或授權,她便在見證人欄上偽簽老公的署名,並盜用丈夫印章,讓不知情的醫師對她施行流產手術,阿美丈夫得知後,認為妻子是因外遇心虛才墮胎,怒控老婆涉嫌通姦、偽造文書。
▲示意圖(圖/攝影者Rob Chandler, flickr CC License)
高雄地院開庭時,阿美強調自己並未和其他男子發生關係,是因夫妻感情不好,不想跟丈夫有所牽扯,才會私下把孩子拿掉。由於阿美丈夫指控外遇一事,僅有片面指述,欠缺積極事證,阿美獲判無罪,僅偽造簽名觸犯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