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大法官會議今(24)日下午做出「同婚釋憲案」釋字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記者會上指出,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並未保障同性婚姻,作出違憲宣告,要求有關機關2年內修法或立法,若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侶即可依現行民法規定,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圖/記者林敬旻攝
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提到,現行民法屏除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中的平等權,宣告2年內應修法或立法改善,若超過2年未修訂完成,同性伴侶可直接登記結婚、發生配偶效力,須履行配偶權利與義務。。
呂太郎補充,因為立法、修法都需費相當大的工程,立法機關須在2年間詳細規畫,這2年內同性伴侶不宜急於辦理結婚,建議釋憲聲請人祁家威以及其他同性伴侶,2年後再進行結婚登記,並發生配偶的效力。另外,針對他國人民是否能到台灣辦理同性結婚,呂太郎則回應,要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法規如何規定。
▲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