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今(6)日表示,5月接獲民眾檢舉,大雅某商行疑販售問題商品,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封存冷凍庫過期肉品計2995.27公斤,下游二家業者已將產品下架回收退回商行。▲示意圖/Pixabay台中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依食安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務必留意產品包裝標示、效期等,落實「先進先出」原則,避免使用及貯存逾期食品。衛生局指出,使用或貯存逾期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嚴格遵守規定,共創健康安全飲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