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雲林古坑的「劍湖山」樂園9年前曾打算投資20億元興建Hello Kitty園區,不料雙方簽約後,劍湖山卻以遇上金融海嘯為由決定停建,被三麗鷗控訴違約並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今(13)日將上訴駁回,判決劍湖山敗訴,須賠償日商「三麗鷗」簽約金5424萬餘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以Hello Kitty聞名的日商「三麗鷗」於2008年6月,跟劍湖山世界簽訂合作協議,合作建設及經營Hello Kitty主題樂園及主題飯店等,簽約金8400萬新台幣,分5期給付。
三麗鷗主張,劍湖山給付部分簽約金後,2010年11月卻發函終止合作協議,主張劍湖山片面終止契約無效,請求剩餘簽約金約5425萬元。劍湖山主張,簽約後要如何建造樂園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協議,加上遇到無法預期的全球金融海嘯才會終止合約。
歷審認為,契約屬於有償性買賣契約而非委任契約,同時年營業額高達27億的劍湖山具有一定規模和經濟地位,對這麼大的合作計畫,不可能沒有事先審慎評估,突然以這些理由中止合約沒有理由,判決劍湖山敗訴,須將剩下的簽約金5425萬餘元給付三麗鷗,並須加計利息,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