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對同居情侶去年分手後,男方賴在前女友家不肯走,某天還把前女友家弄得亂七八糟,導致前女友把門鎖換掉,男子竟寫信散布前女友私生活糜爛,雙方因此互告誹謗、侵占。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27)日依加重誹謗及毀損罪,起訴男子,前女友獲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40多歲的杜男與年紀差不多大的沈女交往多年,於2016年4至5月間由沈女提出分手,但杜男不理會仍舊住在沈女家,2人時常爭執。某日鄰居向沈女反應,疑似是杜男將頂樓大門反鎖並關掉水塔,導致大樓沒有水,已讓沈女非常不滿,不料沈女某日回家,發現衣物和地板都被潑灑墨汁,她再度要求杜男搬走,杜男依然不理會,沈女因此找鎖匠來換鎖,反被杜男控告侵占他的私人物品及強制罪;沈女也反控杜男涉嫌侵占她的房屋,又毀損她的衣物,且杜男傳真誹謗信件到她公司,指她私生活糜爛,男友很多,還騷擾她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寫信到兒子就讀的大學誹謗她。
檢方偵辦期間,杜男宣稱他不願搬走,是因為在這段感情付出不少金錢,所以太生氣了才會犯案。檢方調查後,認定杜男懷恨潑墨汁洩憤,且傳真信內容已經構成加重誹謗罪,將杜男起訴;至於互告侵占部分,檢方認為房屋在沈女名下,她換鎖並無刑責,而杜男不願搬走,應屬民事糾紛,此部分將2人一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