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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製造的豆漿到底能不能叫做「豆奶」?美國政府多個部門竟因此吵翻天,農業部極力推廣豆奶之稱,負責監督食品法規的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卻認為,奶品應該來自一頭「健康的奶牛」。酪農業只盼政府當局能控制豆奶一詞的使用,因為可能會混淆視聽。
根據《美聯社》報導,1997年時,一家出產大豆製品的公司表示,已有向相關單位申請「豆奶」一詞,幾年後更聲稱被核准。但全國牛奶生產者聯合會認為(National Milk Producers Federation),豆漿與豆奶都是大豆製成的「非乳製品飲品」,如果稱為是奶類,非常不適合。
▲豆漿是大豆製成的飲品。(圖/記者簡佑庭攝影)
對此,農業部打算出版食品書宣傳豆奶,但FDA強調,政府對奶品的定義是「乳牛分泌的乳汁」,不應把大豆、杏仁或稻米製成的飲料稱為奶類,建議可以改成「強化營養飲料」或「飲料」。
FDA甚至警告農業部,如果堅持使用豆奶一詞,恐怕會損害FDA監控的權威。在雙方各持己見的情況下,全國牛奶生產者聯合會認為,農業部表明豆奶一詞,但FDA若沒有執行詞語應當如何使用,對其他機構來說,如何描述豆漿會變成一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