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薄心宇/台北報導
國際知名導演張作驥,去年5月在工作室趁一名女編劇酒醉,加以性侵,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多次崩潰痛哭,張作驥卻透過律師向法官強調,女編劇是演員出身,擅長內心戲及哭功,但一審根據被害人下體採集到的體液,確實有張作驥的DNA、而且女編劇身體多處抓傷咬傷等,最後以張作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個月。
嘴唇上的齒痕,還有手臂、手掌、膝蓋上的明顯瘀青,看得出來當時女編劇有多奮力想抵抗,對她性侵害的就是國際知名導演張作驥。
女編劇指控去年5月中到張作驥工作室休息聊天,因為不勝酒力醉倒,竟遭張作驥性侵得逞,事後女編劇採得下體體液和張作驥的DNA比對相符,不僅有驗傷單,再加上女編劇指證歷歷,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張作驥性侵屬實,判刑3年10個月。
事發之後,張作驥幾乎銷聲匿跡,僅透過律師表示,女編劇是演員出身,擅長內心戲及哭功,暗指被害人事後崩潰是「演出來的」,同時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法官判決,強調會再考慮是否上訴。(整理:實習編輯高靜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