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去(2016)年罷工,衝擊5萬乘客權益,勞動部、交通部擬研商制定罷工預告制度。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有待各界討論,應有配套措施,兼顧消費者權益及罷工權。
▲華航空服員去年突罷工。(圖/記者林敬旻攝)
華航空服員去年無預警罷工,約近5萬旅客行程受衝擊,監察院對此糾正交通部;勞動部、交通部擬研議修法增立航空運輸業「罷工預告制度」。勞動部近日廣徵意見,工會擔心有損抗爭力道;航空業者、交通部則認同。
游開雄指出,勞動部並沒有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徵求意見,但消基會認為,滯留國外的消費者權益應該先獲得確保。當然罷工權是勞工三權中很重要的權利,這點沒有爭議,只是罷工是為了迫使資方退讓,預告期基本上會讓力道減低;如何確保消費者權益及勞工的罷工權,消基會認為還有待各界進行更多討論。
他說,歐洲發生3日、5日的罷工活動,在當地是習以為常的;但是在台灣,去年突然發生無預警的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啊!」兩地的實際狀況不太一樣,不可能對方有的,也拿來用。
他表示,基於罷工在國內發生的機率愈來愈高,勞動部應該規定業者事先要擬定配套措施,讓將來發生罷工的衝擊降到最低,同時確保消費者權益及勞工的罷工權。
何謂配套措施?他舉例,其實運輸業中,航空業本身在遭遇天災等不可抗力的狀況下,現行已規定要提供乘客餐食住宿,此前例已存在。
游開雄重申,兩相權衡之下,國內是否要採用罷工預告期,目前歐洲如義大利是罷工前10天要預告,日本則是對必要民生產業做一定的限制,「國內的情況,面對罷工的態度,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