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對夫妻離婚,竟是為了毛小孩!桃園一名范姓男子因妻子太愛養狗,導致兒女經常過敏,因妻子屢勸不聽,他只好帶著兒女與妻子分居,10年後訴請離婚獲准,是罕見因愛狗離婚的案例。
▲妻子不顧小孩過敏堅持養狗。(圖/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范男與妻子結婚20多年,妻子很愛養狗,一次就養好幾隻;原本他不以為意,但小孩出生後卻因此出現過敏、皮發騷癢的現象,再加上狗毛和異味,他希望能顧及孩子健康與生活品質,因此要求妻子不要在家裡養狗,但對方執意不聽。
▲妻子不顧小孩過敏堅持養狗。(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范男認為妻子不重視家庭生活及孩子的健康,因此帶著兒女般家。兩人分居後鮮少聯絡,僅有重要家庭聚會才碰面,如同陌生人一般。
不過范妻卻表示,並非因她養狗影響家庭生活,感情生變的主因是她發現丈夫和外傭的親密照,兩人疑似有婚外情;指夫妻失和不是因為她的錯,因此不願意離婚,雙方各說各話。
▲法官判准離婚。(圖/資料照)
但2名子女皆向法官表示會對狗過敏,且父母吵架、分居都是因為媽媽養狗,至於外傭一直從出生照顧他們到國中,並沒有見過父親和對方有親密舉動。因此法官認定兩人感情出現裂痕是因范妻堅持養狗、不願意退讓,讓子女的健康受到威脅,且夫妻感情生變時也沒有盡力挽回,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