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5月時,經過大法官宣告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是違憲,並限定2年內修法,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同時,台北市政府也多次與勞動部溝通「同志勞工的婚假、陪產假」相關事宜,近期終於得到勞動部善意回應。
▲圖/翻攝自婚姻平權大平台-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臉書粉絲專頁。
據《上報》獨家報導,台北市政府在「同婚釋憲」後,半年內兩度去函勞動部,溝通同志勞工在職場應和異性戀一樣適用《勞工請假規則》,並享有8天婚假、5天陪產假等權利。據北市府官員表示,人事處已將此案簽報市長柯文哲,預計兩周內可核定,而日前台北市政府也率先開放了同性伴侶員工可申請「家庭照顧假」、「喪假」。
本次勞動部第二度接到北市府來函時,一改前次搬用《民法》來定義結婚、配偶,而是善意回應「只要『優於法令』的部分,本為法所不禁,還請自行斟酌」,這也代表未來北市府若做出優於法令的規定,法律上並不會被禁止。
而針對各縣市是否適用該論述,勞動部官員接受《上報》採訪時則表示,此次回函雖是回給北市府,但依《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只要是優於法令的情形下,各縣市原則上皆可比照北市府辦理。北市官員也表示,目前礙於銓敘部對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解釋,公務員、技工等職務還是須要等到同婚修法成功後才可適用喪假、婚假、陪產假等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