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凌帆、徐慧倫/台北報導
近年多起公務員爆發貪瀆案件,但2多年前涉案的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年度考績竟仍拿甲等,至今卻仍未遭撤銷,引發質疑。考試院長關中也認為,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確有很多地方沒有跟上時代。
黃季敏被抓到採購貪污,檢調搜到大筆不法現金,還有市值6500萬的黃金條塊,但在銓敘部的報告中,黃季敏93年甲等考績竟沒有被撤銷。關中表示,不能以個人跟個案來看,但基本上是制度的問題,制度的確很多地方沒有跟上時代。
根據銓敘部的統計,過去幾年涉嫌重大貪瀆的84公務員只有51人的考績被重評,從甲等降到乙或丙,獎章、考績獎金、獎狀等都要追回。但是黃季敏93年因為編撰「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被記兩大功,按規定考績沒辦法評成甲等以下,而且內政部宣稱獎項與涉案理由無關,拒絕撤銷黃季敏的兩大功。
對此,立委李俊俋痛批公務人員考績辦法過於僵化,缺乏公平性,他說:「包括警察、消防人員經常再記兩次大功,就因為這個理由他能維持考績甲等,一面貪瀆、一面考績甲等,那我們的考績制度到底是什麼一回事?」(整理:實習編輯游雅嵐)